2026年XX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及学法清单配套建设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6-05 来源:网友投稿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经营主体需求为核心导向,以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体系、精准适配的学法清单为抓手,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考核”转变、从“普适普法”向“精准赋能”升级,切实筑牢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根基,为XX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本次工作方案的制定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地区成熟经验,结合XX市产业结构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需求,确保各项举措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比如参考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三级指标架构,结合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的工作思路,确保评价工作既贴合国家规范又适配本地发展实际。

二、目标任务

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盖立法制规、政府履职、司法保障、社会协同、组织支撑五大维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同步完成适配行政机关、市场主体两类群体的学法清单编制,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可优化”,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30%以上,市场主体法治素养和维权能力提升25%以上,经营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确保目标落地,本次工作明确了分阶段的推进节点,第一阶段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指标体系的调研论证,选取XX区、XX高新区两个区域开展试点,针对辖区内100家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开展需求调研,梳理企业反映集中的涉企执法不规范、维权渠道不畅通等共性问题,为指标设置提供现实依据,同时参考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市场主体导向设计,确保评价内容精准对接企业实际关切。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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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两类群体分别编制精准适配的学法清单,实现“执法者精准履职、经营者守法维权”的双向提升。行政机关学法清单聚焦涉企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涵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规定,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涉企法治培训,培训内容结合本地涉企执法典型案例设置,比如选取2025年全市范围内查处的10起涉企执法不规范典型案例,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必学内容,同时针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涉企执法重点部门,单独编制部门专属学法清单,明确不同领域执法的裁量基准和操作规范,比如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涉企执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避免执法“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市场主体学法清单围绕企业经营全周期法律需求,重点涵盖市场准入、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纳税缴费、纠纷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定制差异化内容,比如针对中小微企业重点普及合同风险防范、劳动争议化解等内容,针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维护等内容,针对外贸企业重点普及国际贸易规则、涉外纠纷应对等内容,清单内容采用“法条+案例+指引”的形式编写,便于企业理解和运用,比如选取2025年全市10起典型的企业维权成功案例,编入学法清单帮助企业掌握维权流程和要点,同时配套开发线上学法小程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查询相关法律条款、咨询法律问题,切实提升学法的便利性和实用性。

五、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落地见效。第一阶段为调研论证阶段,时间为2026年2月至3月,由XX市依法治市办牵头,联合发改、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状调研,完成评价指标体系和学法清单的初稿编制,期间组织召开不少于5次企业座谈会、3次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比如邀请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代表参与论证,确保指标设置和学法内容贴合实际需求。第二阶段为试点运行阶段,时间为2026年4月至6月,选取XX区、XX县、XX经开区三个区域开展试点,运用初步建成的评价体系对试点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试评价,同步推送学法清单开展试点普法,及时梳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指标不合理、内容不实用等问题,对评价体系和学法清单进行调整完善,比如试点过程中发现部分指标数据难以采集,及时调整指标设计或优化数据采集方式,确保评价工作可操作、可落地。第三阶段为全面推行阶段,时间为2026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对照评价指标开展自查整改,同时全面推送学法清单,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涉企法治培训,期间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比如针对部分区县法治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由市级部门统筹调配专业力量下沉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第四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时间为2026年12月,完成全市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布,梳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同时总结各地在推进过程中的创新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比如对试点区域探索建立的企业法治联络员制度、涉企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等经验进行全市推广,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六、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及学法清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依法治市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明确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比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纳入各区县、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强化经费保障,将评价工作委托、学法清单编制、宣传培训、数字化平台建设等相关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实处,比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价数据采集、分析等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纪律,评价过程中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评价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等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比如明确要求第三方机构在评价期间不得承接参评区域的营商环境咨询、培训等相关业务,参评单位不得干预评价过程或篡改评价数据,切实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官网、官方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及学法清单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推进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比如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引导各区县、各部门比学赶超,切实推动XX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