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推动学习教育在本地区本部门落细落实,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源头上澄清“政绩为谁而树、功勋为谁而立”等根本问题,坚决纠治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等错误倾向,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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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公司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对应付了事、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推动工作不力、重点问题突出的单位,加强指导督导,推动问题切实解决。学习教育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提升,将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运用公司内网、OA系统、AAA等平台,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阶段性进展成效,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树立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以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本方案各项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新成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央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