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的有力指导、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引领全院干警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耕审判执行主业,狠抓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司法护航发展大局
审判执行是法院的核心职能,我们始终将其置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司法打击、调节、保护、服务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22年至2025年11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86件,审执结4102件,综合结案率95.7%,较上一任期提升3.2个百分点。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12件,审结308件,判处罪犯386人,对故意杀人、抢劫、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2件11人,切实筑牢平安防线;受理民商事案件2645件,审结2531件,结案标的额达4.8亿元,重点审理买卖合同、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妥善化解企业间经济纠纷187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理行政案件48件,审结48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5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官民矛盾”;受理执行案件1281件,执结1215件,执结标的额2.1亿元,执行到位率94.8%,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一院之长,我始终坚持带头办案、以上率下,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三年多来共承办各类案件86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例如,在社会高度关注的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中,我亲自担任审判长,牵头组建合议庭,深入现场勘查取证,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促成被告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费用800余万元,并依法判处相关责任人刑罚,既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又推动了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协同”的执行工作格局。县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调研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县政府积极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场地、经费等保障问题,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法院查人找物、联合惩戒。通过开展“执行攻坚提质年”“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等,累计清理执行积案426件,执结398件,执结标的额8600余万元。同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将213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486人次,司法拘留23人,促使6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年多来,我院无重大涉执信访案件,连续三年获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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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两庭”建设步伐。针对原办公办案设施陈旧、基层法庭条件简陋等问题,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启动审判综合大楼升级改造项目,争取国债资金8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改造,新增数字化审判庭6个、诉讼服务区域1200平方米,配备智能庭审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审判办公环境大幅改善。推进基层法庭标准化建设,第一基层法庭搬迁重建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第二基层法庭新建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预计2026年3月动工建设,第三基层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三个基层法庭均实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优质”的目标。
提升科技赋能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争取资金320余万元,购置办案用车12辆、电脑86台、打印机38台,为全院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庭审设备等装备,为基层法庭配备标准化审判桌椅、法槌、庭审音响等设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升级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审理、执行、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卷宗生成率达100%,档案数字化率达98%,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科技含量。
回顾本届任期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司法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部分干警专业能力、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彻底解决仍需持续发力,执行联动机制效能尚未完全发挥;三是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科技赋能司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四是司法保障水平与审判执行工作需求仍不匹配,经费、装备等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就我个人而言,也存在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对新类型案件研究不够深入、有时工作方法过于直接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健全联动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以科技赋能提升司法质效;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同时,加强自身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