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聚焦的主题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这个主题分量很重。案件查办不是终点,只是逗号。查办案件本身是“前半篇文章”,更重要的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惩戒只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查办案件不整改比不查办的影响更糟。近年来,集团党委和纪委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一起案件都不是偶然的,背后都有理想信念滑坡的原因,都有制度机制漏洞的教训,都有监督缺失的隐患。井下出了透水事故,不能只是处理责任人,更要查清水源从哪里来、挡水墙哪里没筑牢、探放水制度哪里没落实。查办案件也是同样道理,不仅要把违纪违法者绳之以纪,更要把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根源挖深挖透,把制度漏洞补全补实,把管理短板补齐补强。今天,我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作深入交流。
一、深刻认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的手段,但“治”才是根本目的。只查不改,等于只割韭菜不挖根。十九届中央纪委向党的二十大的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把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
第二,以案促改是净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一个单位出了腐败案件,污染的是整个政治生态。案件暴露出的是局部问题,但影响的是整体风气。如果只查不改,歪风邪气还会死灰复燃。只有把案件剖析透、把问题整改实、把制度建立好,才能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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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推动建章立制,实现长效治理。以案促改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度修订不能闭门造车,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制度接地气、能执行。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要优化流程设计,形成权力运行可追溯、可检查、可问责的闭环管理。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不按制度办事、规避制度约束的行为严肃追责。
第四,做实警示教育,增强敬畏意识。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情况,剖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组织案发单位和相关领域的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把典型案件编入警示教育读本,作为干部培训和新任职干部教育的必学内容。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以典型案件为警示素材,打好廉洁预防针。警示教育不是看热闹,关键要入脑入心、触及灵魂、见诸行动。
第五,做好回访教育,传递组织温度。监督执纪既要讲力度,也要有温度。对受处分的干部,不能一处了之,更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做好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对于那些认识错误深刻、改正错误彻底、工作表现突出的,该使用的仍然要大胆使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党的一贯方针。严管和厚爱从来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第六,坚持系统观念,形成以案促治合力。以案促改不能单打独斗,必须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以案促改与推动集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案件暴露的问题找准改革的突破口。把以案促改与完善企业治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提升治理效能。把以案促改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案为镜鉴,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把以案促改与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用案件中蕴含的教训涵养清风正气。
同志们,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这是我们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目标追求。井下支护不仅仅是处理冒顶区,更要加固周边岩层、优化支护设计、完善监测预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同类事故重演。以案促改同样如此,不仅仅是处理涉案人,更要查找制度漏洞、堵塞管理短板、强化监督约束,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让我们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把每一起案件都转化为推动治理、净化生态的契机,为集团建设新型能源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