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同志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组组长同志到会指导,体现了上级部门对这项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刚才,我们组织学习了纪律规定、通报了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化认识,筑牢思想根基
婚丧嫁娶是人生大事,适度的仪式和情感表达无可厚非。但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绝不是个人私事、小事,而是关系到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大事,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必然要求,更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含糊、麻痹和懈怠。
(一)要抓住“基本点”,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个体性危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看似是个人行为,实则影响深远。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成为借机敛财的手段。比如,有些干部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子女婚礼、儿孙周岁宴、子女升学宴等事宜,故意扩散信息,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设宴掩盖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事实。这些行为违背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初衷,腐蚀公权力,破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每一次违规操办都是对个人政治生命的透支,是对群众信任的消耗,最终会毁掉个人前程、破坏家庭幸福。
---此处隐藏2787字,下载后查看---
(一)要打好“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治工作,对单位上可能出现的违规操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抵制。要借鉴象山县的经验,构建县、镇、村三级整治网络,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整治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内生动力,让群众成为新风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
(二)要用好“指挥棒”,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堵塞管理漏洞,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云南省纪委监委在2025年1月通报了3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其中昆明市政协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李河流、普洱市卫国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文浩等都受到了严肃处理。这种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大震慑,我们要借鉴这种做法,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要将婚丧喜庆事宜规范操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要树立“风向标”,发挥示范引领的带动作用。移风易俗既要强化约束,也要注重激励。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进一步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象山县在整治工作中,全县3万余名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操办婚丧事宜须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报告,事后备案。这种党员带头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4年间象山通过婚丧礼俗整治共节约社会资金32亿元。我们要学习这种经验,通过党员带头,推动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良好风气。同时,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移风易俗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同志们,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让我们以此次集体提醒谈话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压实主体责任,勇于自我革命,带头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新风尚,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切实以党员干部的良好作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为我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作出统计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