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025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市纪委监委第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统一安排,本人认真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特别是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确定的主题,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岗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自我检视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查摆差距不足。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

一是系统学习不深入。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偏重于跟进学习最新讲话和重要文件,对思想体系的整体性把握缺乏自觉规划,学习计划落实随意性较大,有时以业务工作忙为由压缩学习时间,今年以来有2次支部中心组学习未能全程参与,存在“赶进度、补缺漏”式的学习习惯,没有把学习真正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联系实际不紧密。理论学习与派驻监督工作结合不够紧,学习往往停留在“读了、记了”的层面,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研判具体工作问题的意识不强。在部署年度监督重点时,思路仍偏于经验驱动,没有主动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新部署审视和优化工作思路,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明显欠缺。三是带动支部共学不积极。支部组织研讨交流时,个人发言内容偏于表态性,缺乏对理论问题的独立思考和深入阐发,交流内容有时与学习主题关联不够紧密,没有充分发挥党龄较长的同志应有的带动示范作用,对整体提升支部学习质量的贡献不够,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集体学习的深度。

(二)加强党性锤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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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锤炼党性修养上,每月对照党章党员义务条款自查1次,建立个人自查记录,对支部安排的党务工作一律亲力亲为,不委托代劳。增强斗争精神,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不绕道、不拖延,该提级上报的坚决上报,不以“再研究研究”为名拖延处置时机。

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每季度主动下沉局属基层单位调研不少于2次,建立群众诉求记录台账,对信访举报事项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超期拖延。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将参与情况纳入年度个人党员考核自评。

三是在提升履职能力上,每年参加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主动研究大数据辅助监督等新方法,全年探索运用1至2种创新监督方式并形成工作小结。每季度主动与年轻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将传帮带工作列入个人党员履责清单。

四是在严肃作风纪律上,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文件报告虚胖扩充,所有署名材料做到言之有物、精简务实。建立交办事项跟踪台账,明确节点提醒机制,从机制上杜绝拖沓隐患。对个人生活中人情往来拿不准的情形,主动向纪检部门咨询,不以“情面”为由模糊边界,做到行为有据、廉洁有底。

以上是本人的对照检查,不当之处,请支部同志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