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是党中央着眼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总书记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国家经济管理和税收执法部门,税务系统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成效,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于引导全市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税收实绩,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我们必须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税收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学细悟铸魂,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精髓要义与税收实践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对税收工作的特殊要求。
(一)坚持税收为民宗旨,把牢“为谁树政绩”的政治方向。一是要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职责。必须清醒认识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追求的一切税收工作政绩,最终都是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进人民福祉。要自觉将税收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二是要深刻践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作决策、定政策、优服务、严执法,都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和切身感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办税缴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要坚决反对脱离实际、加重负担的“数字政绩”“形象工程”。必须警惕为了追求收入指标、排名位次而收“过头税费”、搞“突击征收”等损害税法权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组织收入工作建立在经济发展和税源增长的真实基础之上,实现税收收入量增质优。
(二)坚持依法治税原则,夯实“树什么样政绩”的法治基石。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思维。正确政绩观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之上。必须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要将法治要求贯穿于税收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二是要遵循经济税收发展客观规律。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必须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不搞“竭泽而渔”,不搞“寅吃卯粮”。要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变化趋势,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三是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税收业绩。税收政绩要经得起检验,必须靠扎实的工作、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来取得。要坚决反对数据造假、虚收空转,确保每一项收入数据真实准确,每一笔退税款及时足额,每一次执法行为规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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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制度机制与考核导向,在工作实践中树牢“指挥棒”。一是优化完善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体系。加快构建覆盖“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全领域,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大依法治税、纳税人满意度、政策落实精准度、税收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等指标的权重,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追求实实在在、利长远、惠民生的政绩。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重要改革方案、重点执法事项的调查研究、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期待。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整合督察内审、纪检、巡察等监督力量,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执行、税收执法权运行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对政绩观偏差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求真务实与服务大局,在履职尽责中检验“含金量”。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加强收入质量监控,确保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市场主体,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二是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引领,扎实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强化精准监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三是全力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化税收经济分析,为宏观决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涉税建议。不折不扣落实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四是倾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优化线下服务体验,切实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坚持“民生为大”,关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涉税诉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永恒的课题,更是现实的考验。全市税务系统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将正确政绩观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转化为服务“国之大者”、践行“税之要事”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奋力谱写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大的税务力量!
以上发言,是我学习《通知》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的一些初步体会和思考,可能存在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之处,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