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守护全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其安全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要求,总结前期整治工作进展,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坚决打赢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总书记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开展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是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落实民生保障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医保基金的安全,直接体现了党中央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地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从全国范围看,国家医保局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部署专项整治,就是要以严的基调守护基金安全;从全省情况看,省委、省政府将医保基金整治作为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重点内容,多次专题调度。我们必须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回应党中央关切、落实上级部署的具体举措,以实际行动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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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协同发力、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整治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具体抓、抓具体。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医保部门要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排查整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明工作纪律,从严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整治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排查整治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约谈问责。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监管人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查处;对为违法违规机构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介入整治工作,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立案查处。(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AAA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要深入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依法规范经营,参保人员依法享受待遇。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案值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基金安全、人人参与基金监管”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整治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县区、各部门整治进展情况,对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督促整改。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县区、医疗机构、药店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取消评优资格,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以严格的考核督导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同志们,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重拳整治医保基金突出问题,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