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孜那甫乡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20年1月19日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基层联系点以来,提孜那甫乡立法点认真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我乡实际,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自治区人大法工委交办的各项立法调研任务,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截止2023年3月初,提孜那甫乡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到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拟出台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21部,提出合理化建议20多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联络人员网络
充分认识到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的副主任主管联系点工作,由法工委具体负责指导联系点工作,乡党委加大了对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保障力度,在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倾斜,解决了办公场地100平方,并按照“十有”标准进行建设。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拨付工作经费1.3万元。依托乡人大专干、乡司法所法律骨干,认真做好联系点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立法基层联络员制度,从乡、村、群众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有实践工作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联络员,将每村一名人大代表共13人确定为立法联络人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网络。认真做好联系点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有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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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们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时反映基层社情民意,宣传立法工作和部分法律法规,较好的发挥了立法基层联系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但是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处于被动,缺乏主动性;二是部分立法联络人员法律知识有限,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三是立法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活动,主动征求社会、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最大限度的发挥联系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请州、县公检法司讲课,组织联络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和参与立法工作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三)抓好立法宣传。结合乡村大喇叭,干部日常入户走访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的对立法工作进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为法规的有效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进一步提高反馈质量、完善意见征求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我们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区人大立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