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目前均有序推进,指标落实总体良好,部分指标已提前完成,确保了规划目标的全面达成。对照规划中我市需完成20项指标任务,从当前进展预测,至2025年底:
预计有8项指标可超额完成,分别为: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V类水比例、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
其余12项指标预计符合规划预期,包括: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生态质量指数、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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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进美丽XX建设。紧扣美丽江西建设目标,聚焦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建设,坚持改革引领、重点突破。在市域层面,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力争纳入国家重点支持城市;在县域层面,鼓励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在乡村层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美丽细胞建设,打造一批美丽村庄、美丽工厂、美丽学校。健全美丽XX落实机制,建立协同高效实施体系,推动任务目标化、项目责任化,确保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赣江流域XX段综合治理,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PM2.5治理为主线,强化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整治,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机械监管。运用无人机、高空瞭望系统严控秸秆焚烧,压实属地责任。紧盯总磷污染削减,实施“一面一策”治理重点断面,完善入河排污口智能监管。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监管,构建重金属预警监测网络。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整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优化农村污水治理,分类整改污水处理设施。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风险防控。
(三)加速构建绿色低碳新格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优化产业体系,强化环评服务保障,推行柔性执法,支持重大项目落地。推动水泥、化工等行业绿色升级,严控“两高一低”项目。依托吉泰走廊集聚优势,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碳排放市场工作,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构建集约高效的循环经济体系。
(四)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效能。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改革系统集成,健全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打通生态环境治理堵点卡点,建成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监测、执法、应急闭环管理。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链条制度体系。推动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执法联动,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提升XX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化、法治化和智能化水平。
(五)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决筑牢赣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覆盖全域、贯穿全周期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聚焦化工园区、尾矿库、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和领域,实施“一河一策一图”精细化环境应急管理。加强危废、辐射安全监管,排查整治环境隐患。健全跨部门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通过系统施策、精准发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