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5-12 来源:网友投稿

总书记总书记强调,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对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为深入推进我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质扩面,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X镇、X市X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十四五”期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提出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方向引领。2023年,X省发改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关于印发X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省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和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均建设不少于8个儿童友好社区,每个地级市建设不少于5个儿童友好社区。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以儿童为纽带、以家庭为支点、以社区为平台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旨在推动儿童优先发展,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依托社区儿童之家、社区城市绿地、口袋公园等户内户外公共空间,为儿童提供文体活动和阅读娱乐场所,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开辟儿童“第二课堂”,对于培育儿童集体意识、社会意识,从而提升儿童身体素质和文化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X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从“优化儿童成长空间、完善儿童服务体系、鼓励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事务”出发,因地制宜打造了19个省、市和县级各具特色的儿童友好社区。2025年,X市出台《儿童友好社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调分类实施原则,鼓励各县市区立足实际和工作基础,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五个方面核心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二、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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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建议

(一)凝聚共识,强化顶层设计与组织保障。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以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妇联、宣传、发改、财政、教育、民政、卫健委、资规、住建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社区共同参与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出台《X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妇联要会同宣传部门、乡镇、社区共同做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宣传工作,用活用好新媒体工具,大力宣传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意义,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儿童、优先保障儿童权利、提升儿童综合素质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基础,强化空间与资金保障。在空间保障方面,资规、住建部门要将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融入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及公园绿化改造提升项目规划,因地制宜实施社区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设儿童步道、童趣斑马线、卡通家风墙绘等儿童友好元素。各社区要结合居委会办公用房改造建设融入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内容,充分发掘社区内相对集中位置闲置场地,力求做到社区辖区内儿童活动空间布局合理,设施、标识齐全,空间内活动有序规范。在资金保障方面,要积极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补助,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与运营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

(三)优化服务,健全儿童关爱与活动体系。一是推动各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儿童活动年度计划,依托社区儿童之家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启蒙教育、社会实践、文体娱乐等多元化活动。二是加强社区儿童工作者队伍建设,明确专(兼)职人员从事儿童工作。积极实行“社区党组织+网格员+专业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动员组织“五老”人员、大学生、社区居民参与到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中来。三是探索引入公益组织、专业机构,在社区开设美术、手工等兴趣课程,并制定普惠收费标准,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灵活服务。稳步推进课后服务向假期托管延伸,积极探索开设周末公益课堂与寒暑假托管营。

(四)搭建平台,构建儿童议事与社区共治机制。一是打造“小小议事会”等儿童参与平台,通过公开招募儿童议事员,引导儿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与决策,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探索“物业+家政+儿童”模式,鼓励儿童参与社区微公益服务,如环境维护、文明宣传、伴老慰老等,形成可持续的儿童友好社区运营机制,确保建设成果真正惠及社区儿童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