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秦巴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县域矿山企业环境监管效能,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XX分局于2025年系统推进全县持证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部署与组织安排
XX分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谋划,将矿山企业环境监管纳入年度核心任务。2025年1月,结合县域实际制定《XX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明确全县19家持证矿山企业为检查对象,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生态修复治理三大领域展开。方案要求分阶段推进:第一季度完成全覆盖现场排查,第二季度实施问题整改"回头看",第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督办,第四季度组织整改成效核验。检查工作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牵头,监测站、管理股协同配合,成立3个现场检查组,每组配备执法人员2名、技术专家1名,确保专业性与权威性。执法检查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采取资料核查、现场勘查、采样监测、访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不留死角、问题不遮不掩。
(二)检查实施与覆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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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间,XX分局实施"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进度。截至2025年11月20日,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69项,整改完成率79.3%。其中,固体废物堆存问题已整改24项,7项因涉及工程改造正在推进;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已整改22项,4项危废暂存间改造预计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问题已整改23项,7项因受季节影响需延至2026年春季实施。对整改进度滞后的3家企业,已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拟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立案查处。
二、存在问题
当前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对矿山开采工艺复杂性了解不深,部分深层次技术问题识别能力不足,导致个别隐患未能及时发现。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尚不完善,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共享不充分,存在监管盲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整改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同类问题反复出现,长效机制未有效建立。基层监测能力支撑不足,对重金属、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监测频次不够,数据支撑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下步打算
后续工作将聚焦"巩固提升、长效监管"目标。一是深化整改清零行动,对剩余18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明确2025年12月20日为最终整改期限,逾期未完成将依法依规上限处罚。二是构建智慧监管体系,计划2026年3月底前建成矿山企业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整合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台账管理功能,实现远程实时监管。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2026年1月启动执法人员矿山环保专项培训,分批次组织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提升专业化水平。四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2026年2月前与自然资源、水利、应急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合执法协调会,形成监管合力。五是推动企业自治自律,2026年1月底前指导19家矿山企业全部编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自查报告》,将自查自纠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巩固县域矿山生态环境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