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习教育安排,今天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结合近期学习思考与工作实际,与大家作一次交流。这次学习教育正当其时、意义深远,它不仅是一次深刻的理论洗礼,更是一场触及灵魂的思想淬炼。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深刻认识到,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为民的成色,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根基。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不成熟的感悟。
一、坚守立党为公的赤诚之心,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党性
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必须回答好的根本问题。我认为,正确的政绩观,其核心要义是“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我们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归根结底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因此,最大的政绩,就是要把“立党为公”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其战略考量极为深远。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一员,我时常反思,自己是否将讲政治的要求,真正不折不扣地贯穿到了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书,更是一份体现党的主张、彰显国家意志的政治答卷。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能否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洞察案件背后的政治因素,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这是对我们党性最直接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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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砥砺真抓实干的优良之风,锻造忠诚担当的过硬队伍
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靠实干来成就,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队伍来保障。“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一切不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工作,都是虚假政绩。作为院领导,我深感自己有责任带头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把心思凝聚到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把功夫下到认认真真服务好每一位群众上。
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正确政绩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真正硬起来。这就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过去,我们可能过于看重结案数量等传统指标,现在必须将考核的指挥棒转向更能体现司法为民成效的指标上来,比如“实质解纷率”“服判息诉率”以及“XX法民意中心”的群众诉求解决满意度。这些数据背后,反映的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和群众的评判。
要通过科学的考核,让那些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善于化解矛盾的干警有舞台、受尊重,让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人没有市场、受到惩戒。通过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让正确的政绩观在每一个司法岗位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