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内政治监督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县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相关要求,我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党内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建设、履职尽责、作风锤炼、廉洁自律等方面实际,对照党章党规、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入开展自我检视、党性剖析,全面查找政治层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举措。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政治问题与工作短板
作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我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司法工作政治方向,但对照党内政治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新时代政法工作使命任务,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自身在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仍存在诸多短板,部分问题还直接体现在法院审判执行、队伍管理、服务大局等具体工作中,亟需深刻反思、彻底整改。
(一)政治忠诚铸魂不够扎实,理论武装与司法实践脱节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政治领悟力不足。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等规定动作,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但主动学习、深入钻研的自觉性不强,存在“完成任务式”学习心态。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往往停留在通读原文、记诵要点层面,没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尤其对“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重大政治要求,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思考钻研,未能完全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法院工作的思路、破解司法难题的举措。二是政治忠诚践行不够彻底,贯彻落实有偏差。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县委工作要求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时片面强调法院司法属性,弱化政治属性,对一些涉及县域发展、民生保障的重点司法任务,缺乏主动对标、靠前落实的政治自觉。比如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中,只是简单出台配套文件、开展普法宣传,没有真正把司法服务嵌入县域发展大局,政治站位不够高,导致服务实效不明显。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重视不够,面对涉诉信访、网络舆情等敏感问题,缺乏政治鉴别力和风险预判力,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处置化解,有时单纯以法律条文评判案件,忽视案件背后的民生诉求、社会稳定因素,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未能充分体现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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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锤炼过硬政治本领,提升风险防控和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和实践历练。主动学习司法领域新政策、新法规,深入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风险防控预案,不断提升驾驭复杂局面、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强化政治执行力。对上级决策部署逐项细化落实、跟踪问效,杜绝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凝聚司法工作合力。三是坚持开门纳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常态化开展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从严自律筑牢廉洁防线
一是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二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履职用权。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聚焦审判执行关键环节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司法约束,始终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公正廉洁司法。
此次党内政治监督个人检视,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自我革新。我将以此次检视为契机,正视问题、立行立改,不断加强政治建设、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司法职责,以过硬的政治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恳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监督、指正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