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2026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6年,市检察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山西工作及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紧扣检察履职主线,筑牢思想根基、守牢阵地防线、防范化解风险,为服务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意识形态保障。

一、政治领航强根基,筑牢思想理论阵地

1.开展理论武装铸魂行动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议题”制度,将《总书记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核心内容,每月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研学,每季度组织集中研讨交流。牵头制定《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实施细则》,区分党组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干警层级设定学习目标,配套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学季”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覆盖全体干警。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理论学习需强化转化落地,必须搭建学用贯通载体。建立“研学—践行—评估”闭环机制,要求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年结合检察履职撰写2篇以上意识形态专题调研报告,牵头破解理论学习与业务融合难题。依托山西红色资源,开展“红色研学+意识形态淬炼”活动,组织干警赴革命旧址接受沉浸式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的政治自觉。把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纳入干警年度培训计划,实行学时管理,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价挂钩,倒逼学习走深走实。

2.构建政治研判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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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构建“量化考核+定性评价+群众评议”三位一体考核体系,量化指标涵盖理论学习、阵地管理、风险防控、融合赋能等方面,定性评价侧重工作创新、作用发挥等情况,群众评议吸纳干警、服务对象意见。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明确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个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直接挂钩,树立鲜明导向。考核评价需强化结果运用,必须完善闭环管理。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约谈负责人、限期整改。开展考核结果整改“回头看”,督促各支部对照问题整改提升,形成“考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23.构建督导检查机制

建立“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年终考核”三位一体督导机制,日常督导由机关党委负责,每月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专项督导针对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开展,确保落地见效;年终结合考核开展全面督导。制定督导检查清单,明确督导内容、方式及要求,确保督导精准有效。督导检查需强化整改实效,必须健全追责机制。建立督导问题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支部,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将督导情况纳入支部与个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以刚性督导倒逼工作落实。

2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合理安排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意识形态活动开展、阵地建设、队伍培训、文化创建等工作需求,确保经费足额到位、规范使用。建立意识形态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明确经费使用范围与标准,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对意识形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杜绝违规使用经费、铺张浪费等现象。经费保障需强化精准赋能,必须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意识形态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经费需求,加大对新媒体阵地建设、骨干培训、文化品牌打造等方面的投入。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意识形态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经费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物质保障。鼓励各支部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提升经费使用效益,推动意识形态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