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提纲(“五个带头”)

更新时间:2026-01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五个带头”要求,坚持把理论学习、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整改落实有机贯通、一体推进。会前,本人认真研读规定学习篇目,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基层民政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一线走访调研,并通过书面、座谈等方式,面向机关党员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累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6条。在此基础上,本人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实际,对照“五个带头”要求,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总体上看,本人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在将政治忠诚和政治能力全面、精准、高效地融入并引领新时代民政工作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治忠诚的实践转化深度有欠缺。对“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这一重大政治论断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领悟不够透彻,未能时时处处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审视、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有时更多地将民政工作定位为具体业务,对其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例如,在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建设时,虽然能够按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但对其蕴含的政治考量、战略意图思考不深,未能完全将上级部署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民生效果相统一的角度去推动落实,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的政治站位不够高,系统性和穿透力有待加强。在向下传导压力、指导业务科室时,有时过于强调量化指标和进度要求,对其中蕴含的政治标准、政治要求强调不够、融合不紧,未能充分彰显民政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二是政治“三力”的锤炼运用有短板。政治判断力不够敏锐。对社会转型期民政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预见性不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其背后潜藏的政治风险缺乏足够的洞察力和鉴别力。政治领悟力不够精准。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指示精神,有时满足于“知道了”“传达了”,但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民政工作具体情况进行创造性转化、落实上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存在一定的“本本主义”和路径依赖,习惯于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能真正做到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因地制宜。政治执行力不够坚决。对中央及省、市关于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做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在推动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上,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闭环管理的硬招。存在“重部署、轻跟踪,重开头、轻结尾”的现象,对于一些周期长、难度大的工作,后续的督导检查、效果评估、问题纠偏不够及时有力。三是理论武装与政治实践融合有差距。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民生保障、共同富裕、基层治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要论述,存在碎片化、浅层化现象,系统研读、深入思考不够,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的理解把握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参加中心组学习有时存在“被动接受”心态,研讨交流的深度和碰撞不够,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指导民政实践、破解工作难题的思路、方法、举措的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在理解和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时,对战略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谋划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时,虽然也提出了一些措施,但面对本市老龄化加速、空巢化趋势明显的严峻形势,如何有效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各方资源,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缺乏突破性的思路和具有前瞻性的整体规划,导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具体项目推进缓慢,截至2025年底完成率仅为75%,与年度目标存在差距。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作为党组书记,本人在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党建工作方面虽然能够做到基本要求,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对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性认识有时出现偏差,将其等同于完成组织规定的学习任务、参加必要的组织生活,缺乏“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和主动对标对表、持续自我革命的勇气。在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辣味”不足,自我批评怕“揭短亮丑”,批评同志怕影响团结、伤了和气,多用“希望”“建议”代替尖锐的批评,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一些不符合党员身份的言行举止,警惕性不高,未能做到时时处处以党性原则约束自己、要求他人。例如,面对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推诿塞责、效率低下等现象,有时顾及情面,批评教育不够严厉,多以提醒、协调为主,实质上是党性原则性不强、斗争精神弱化的表现。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夯得不够坚实。面对民政工作面广量大、矛盾复杂、任务繁重的现实挑战,特别是遇到一些需要长期投入、短期内难见显绩的基础性工作时,有时会产生急躁情绪或畏难心理,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退,“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锤炼不够。例如,在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等涉及多部门协调、需久久为功的长远工作时,面对协调难度大、资金保障不足等困难,未能始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有时会产生“等一等、看一看”的想法,主动协调、积极争取的劲头不足,影响了工作整体推进效率。三是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有时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完全将党建工作摆在统领全局的位置,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路不够清晰、载体不够丰富、机制不够健全。存在“就党建抓党建”“业务党建两张皮”的现象。在研究部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慈善社工等核心业务时,对如何同步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思考谋划不够深入,设计的具体抓手不多、实效性不强。对局属各党支部建设的分类指导不够精准,部分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存在形式化、程式化问题,内容与党员思想实际、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吸引力、感染力不足,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能够基本做到遵规守纪,但在内心深处和行为自觉上,对人民、组织、法纪的敬畏之心仍需进一步强化。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虽然深知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更关注上级评价、考核指标、工作进度,对群众的真实感受、迫切需求体察不够深入、回应不够及时。深入基层调研存在“被安排”多、“随机访”少,听汇报多、直接与群众交流少的情况,调研的“深度”和“温度”不足。例如,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或调研时,习惯于听取基层民政干部的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而深入困难群众家中面对面拉家常、问冷暖、听实话不够经常,对政策执行中的“微腐败”“中梗阻”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申请流程复杂、救助不及时等痛点难点问题,掌握不够全面、解决不够彻底。二是对组织的忠诚度和纪律性有待加强。对组织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认识不够深刻,有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在执行组织决定、落实组织要求方面,虽然能够服从大局,但在涉及本部门利益或工作安排时,有时存在“讲条件”“打折扣”的现象。例如,在接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紧急性、临时性民政保障任务时,虽然最终能够完成,但有时首先考虑的是部门现有资源、人员紧张等困难,未能做到闻令而动、不讲条件、全力以赴,体现出对组织权威的绝对服从意识有待强化。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对于一些自认为属于常规工作范畴的事项,有时存在“先干后报”或“干了不报”的情况,组织观念、程序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法治意识和纪律底线思维不够强化。能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但在一些细节小事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只要不碰高压线就没事”的麻痹思想。对民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等,学习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例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有时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处置一些复杂个案时,存在法律依据运用不充分、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严谨的问题。对民政系统,特别是在社会救助审批、福彩公益金使用、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动态监测、精准预警、有效处置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未能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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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上作表率。坚持把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课题,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月至少参加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并作重点发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研细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共同富裕等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月至少安排5天时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难点问题,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民政事业发展、破解工作难题的科学思路和有效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民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党建基础上作表率。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每年至少为局系统党员干部讲1次专题党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精心设计党建载体,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中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至少听取1次所有党支部的工作汇报,提升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践行群众路线、恪守敬畏之心上作表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年至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服务对象50户以上,面对面听取意见、解决诉求。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精简文件会议,改进调研方式,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加快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大力推动民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年底前实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年组织2次以上民政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强民政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风险排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四)切实强化担当作为,在锐意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效上作表率。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年内牵头制定出台《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围绕殡葬综合改革、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等难点问题,每年至少牵头推动1-2项重点改革任务,力争取得突破。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全程督导和跟踪问效,每季度召开1次重点工作调度会。强化部门协同,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合力。聚焦群众关切,持续优化民政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从严管党治党、永葆清廉本色上作表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全系统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