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全区高层建筑重大火...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的最新部署和市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刚才,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区住建委的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并对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作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下面,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
城市是人民的,人民城市为人民。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区的重要标志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载体。据统计,目前我区现有27米以上高层建筑3156栋,其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亦不在少数,这些“顶天立地”的建筑群,承载着数十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和数百家企业的蓬勃发展。然而,高层建筑在刷新城市天际线的同时,也因其体量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荷载集中等特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消防安全挑战。其内部结构如“垂直社区”,电气线路、燃气管道、通风系统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难、外部扑救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绝非危言耸听,国内乃至国际上的一系列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已经用血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长鸣的警钟。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繁荣的基石。党的二十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这充分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不仅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检验我们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最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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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实施严格的隐患闭环管控。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要根据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级分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于一般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制定严密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告。要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项,验收合格一项,销号一项。专班要定期对账,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所有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和兄弟区县的经验,对于当前排查出的存量隐患,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12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整改,实现动态清零。
三要建立刚性约束的督导问责机制。好的制度、好的方案,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督导检查,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专班要组建专门的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现场,明察暗访,实地核查工作进展和成效。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用严督实查倒逼责任落实,用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要着眼于长效常治夯实安全根基。排查整治是一场攻坚战,但消防安全工作更是一场持久战。不能满足于一时一地的成效,必须立足长远,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在源头管控上,规划、住建等部门要严把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关,将消防安全要求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在技术防范上,要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消防预警系统,提升早期火灾发现和处置能力。在社会共治上,要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通过媒体曝光、案例警示、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知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养和应急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
同志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这次排查整治行动,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希望专班全体成员能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这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为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