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国GCD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县级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和职责清单。
一、党委(党组)统战工作责任清单
(一)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武装
1.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
2.坚持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统战对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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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统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统战
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能力建设
把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民警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统战意识和统战工作能力。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统战工作力量,为做好统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本责任清单和职责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