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住建领域执法队伍干部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最新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部署推进执法队伍改革重点任务。此次改革涉及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机制重塑,直接关系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住建领域执法改革的战略意义
深化住建领域执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这一重大部署为当前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从全国层面看,住建领域执法长期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部分区县曾出现住建、规划、城管等多支队伍并行,职责交叉重叠,导致监管盲区与重复管理并存。此次改革通过职能整合、队伍归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执法权集中统一行使,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已有超过80%的地级市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执法案件平均办理时限缩短30%以上,群众投诉举报量下降25%左右,改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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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十条禁令":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礼品礼金;严禁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非公务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拖延不办、推诿扯皮;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充当违法建设"保护伞"。违反禁令的,一律先停职后调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推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做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
(四)完善考核激励
建立执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对执法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案件积压、群众投诉多的,约谈问责。设立改革创新奖,鼓励基层探索"非现场执法""信用监管"等新方式,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要关心关爱执法人员,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对因公受伤、受到暴力抗法的,及时慰问抚恤,维护执法权威。
同志们,住建领域执法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体执法干部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完成各项任务,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