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全市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
总书记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战略定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这项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补齐农村现代化短板的关键举措,更是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
近年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部分区域“脏乱差”问题反弹回潮,一些基础性、根源性难题尚未破解,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现象。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环境问题,深层次看是思想认识问题、工作作风问题、责任落实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打好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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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第一,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责任是落实的关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乡镇、村要守好自己的“责任田”,把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市直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生态环境、住建、水利、财政、卫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第二,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民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直接受益者和重要参与者。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让环境整治的意义和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要完善村规民约,将环境整治要求纳入其中,通过红黑榜、积分制等方式,激励群众自己动手,做好房前屋后净化绿化。要推动工作方式从“政府主导、干部包办”向“群众主体、共建共享”转变,构建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维护的治理格局。
第三,要强化督导考核问责。有督查才有落实,有问责才有压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日常调度和具体推进。市县两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包保帮扶责任,定期深入一线,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市级专项督导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组织部门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的好坏,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以铁的纪律保障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同志们,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务已经明确,责任重于泰山。全市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奋力谱写XX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新篇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