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自*年4月以来,我局牵头联合多部门,聚焦旅游行业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回头看”工作巩固深化整治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行业乱象,以综合施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一是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市级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我局依据上级精神和本市实际,迅速制定并下发了《*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任务目标逐一分解,明确了各区县、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构建起“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章可循、层层落实。二是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为应对旅游市场主体多元、链条复杂、问题交织的特点,我局积极协调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年旅游旺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跨部门的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每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共同研判市场动态,协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联合执法、联合约谈、联合惩戒等方式,有效破除了部门壁垒,变“单兵作战”为“集团出击”,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强大工作格局,确保了整治行动的系统性、连贯性和威慑力。三是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旅游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实现对旅游市场主体的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画像。通过整合各类涉旅数据资源,建立旅游市场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潜在的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电子化手段,规范旅游市场交易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二)聚焦突出问题,实施全链条精准监管。整治行动始终将游客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的精准打击。一是以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执法队伍深入一线,对全市范围内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旅游购物店、签约餐馆、景区景点、涉水旅游船只等关键经营主体进行“过筛式”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旅行社200余家、导游65人。检查内容覆盖了从产品设计、宣传招徕到合同签订、行程安排、导游服务、购物及自费项目等旅游服务的全过程,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二是以核心乱象为打击重点,提升执法精准度。行动重点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及其衍生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问题。执法人员通过核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检查旅游合同、倒查旅行社财务账目等方式,深挖通过“零负团费”组织旅游活动、未经游客同意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导游在执业过程中索要小费、诱导欺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导游的执业资质、佩证上岗情况、讲解服务规范性等进行了严格审查,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的从业者,从源头上遏制了市场乱象的滋生蔓延。三是以典型案例为警示震慑,强化行业自律意识。针对排查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形成典型案例库,通过召开行业警示教育大会、发布旅游消费提示等方式,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详细剖析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整改要求。同时,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有效提升了旅游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形成了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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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尚需健全完善。旅游活动具有天然的跨区域流动特性,游客的来源地、组团社的注册地、旅游目的地往往分属不同行政区划。在实际监管中,我市面临着大量由外地组团社组织、仅在我市开展部分行程的旅游团队。对于这些团队在我市发生的违规行为,虽然我市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查处,但源头追溯和对组团社的根本性处罚,需要与组团社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有效协作。目前,跨区域的案件移送、证据互认、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机制尚不够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不够畅通,有时会导致监管责任链条出现断点,难以对违法主体形成全链条、根本性的打击。 (三)常态长效治理的制度根基仍需夯实。专项整治行动在短期内能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但要防止问题反弹、实现长治久安,关键在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当前,我市在以下几个方面仍有待深化:一是信用监管体系的应用深度不足。虽然已开始建立信用档案,但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项目审批、信贷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实质性关联应用尚未完全打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价值导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二是行业自律组织的能动性有待激发。旅游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培训、调解消费纠纷、实施行业惩戒等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未能有效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三是社会共治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广大游客作为旅游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和监督者,其权利意识和自主维权能力仍有待提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在创新监管方式、深化区域协作、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推动我市旅游市场治理向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迈进。 (一)创新监管技术手段,提升智慧监管效能。一是构建旅游市场大数据监测平台。整合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多部门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线上旅游平台、社交媒体、旅游论坛等渠道发布的旅游产品价格、宣传内容进行动态监测和智能分析,自动识别和预警“不合理低价游”等疑似违法线索,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提升监管的预见性和精准性。二是全面推广旅游电子合同。加快推动全市旅行社普及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实现旅游合同的在线签订、备案和查阅。通过电子合同系统,可实时掌握团队动态,规范合同条款,有效固化证据,为消费纠纷调解和行政执法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建设导游信息智慧公示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官方导游信息查询平台或小程序,游客通过扫描导游证上的二维码,即可查询导游的执业资格、信用等级、游客评价等信息,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倒逼导游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
(二)深化区域协同联动,构建联防联控网络。一是主动发起建立区域旅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积极与我市主要客源地和周边重点旅游城市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接,牵头签订跨区域旅游市场监管合作协议。明确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证据协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特别是在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处理重大旅游投诉等方面,形成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合作新模式。二是探索建立跨区域旅游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将我市建立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更广范围的区域信用合作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与协作城市共同研究制定针对失信主体的跨区域联合惩戒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巩固常态长效成果。一是深化信用监管的闭环应用。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和模型,将评价结果与政府的政策支持、资源分配等紧密挂钩。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申报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发展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信用等级低或被列入“黑榜”的企业,则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并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真正让信用“长出牙齿”。二是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支持和指导市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赋予其对违规会员进行行业内部通报、警告直至除名的惩戒权力,引导行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规范。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诉举报渠道,开发便捷的手机端投诉应用,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游客和市民积极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旅游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好我市的旅游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