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有幸第一时间学习了于2025年8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GCD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作为一名在x单位工作的普通党员,初读《条例》全文,内心深受触动与鼓舞。这不仅是一部党内法规,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行动指南,它系统地回答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与思考,我结合自身的岗位和经历,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体会与打算,愿在此与各位同志交流分享。
一、深刻认识《条例》的里程碑意义
首先,我谈谈对《条例》出台重大意义的认识。学习《条例》的过程,让我深刻认识到,它的诞生并非横空出世,而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具有深远的历史逻辑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认识到,《条例》的出台是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回顾党的历史,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被视为党的“生命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的初步探索,到改革开放时期,在拨乱反正中出台的一系列针对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再到新时代密集出台的关于高校、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探索从未停止。这一系列的文件,犹如一块块基石,逐步搭建起思想政治工作的宏伟大厦。而《条例》的审议通过,正是在这深厚基础上,将过往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基本原则通过党内最高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集大成式的升华。它共计14章58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方面面,这标志着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此拥有了最权威、最稳定的制度保障。
其次,我认识到,《条例》的出台是制度治党的关键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通过学习了解到,我们党内法规体系有一个“1+4”的基本框架,即以党章为根本,辅以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过去,思想政治工作的许多要求散见于各类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中,虽然重要,但缺乏统一的、刚性的制度约束。《条例》作为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主干法规,精准地填补了这一空白,使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不再仅仅依靠“强调”,而是依靠“法治”,完成了从“软要求”到“硬约束”的根本性转变。这对我个人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思想触动,它意味着思想政治工作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题”,而是必须完成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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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学习《条例》的最终目的在于应用,在于知行合一。结合我的工作实际和个人成长,我最后想谈谈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打算。
首先,我打算在“内化于心”上持续用力。学习不能一蹴而就。我将把《条例》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坚持原原本本地学、联系实际地学,真正做到熟记于心、融会贯通。更重要的是,我要把《条例》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时常对照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用《条例》的要求来校准自己的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努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打牢践行《条例》精神的思想根基。
其次,我打算在“外化于行”上积极探索。我将立足于我在x单位的本职岗位,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比如,在与同事的协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沟通的方法和艺术,多一些换位思考,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在服务办事群众时,我将始终牢记“解决实际问题”这一要求,以更饱满的热情、更耐心的态度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让群众在每一次接触中都能感受到正能量。我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条例》精神的忠实践行者和模范带头人。
最后,我打算在“融入日常”上久久为功。思想政治工作无处不在,润物无声。我将把践行《条例》精神从“工作时间”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在家庭中,传承良好家风;在社区里,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网络上,主动弘扬主旋律,抵制不当言论。我将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充满正气和正义感的人,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像一滴水融入大海一样,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微小但坚实的力量。
学习《条例》,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更是一个全新的奋斗起点。我深知,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无数个体的努力汇聚起来,必将形成推动时代前进的磅礴伟力。我愿以《条例》为指引,在自己的岗位上深学细悟、笃行实干,不断追求思想的深度、实践的力度和人生的温度,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