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11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全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抓好“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整治攻坚战,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代化新X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高擎思想旗帜,深化整治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治方向。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为我们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深刻认识到,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民群众长期劳动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集体“三资”,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极端重要性。当前,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照农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这就要求我们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专项整治的特殊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党中央关于“三资”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地生根。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做好“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必须首先在思想认识层面廓清迷雾、凝聚共识。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深刻理解“三资”管理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乡村治理体系、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通过系统学习、专题研讨、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规范管理集体“三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深刻认识到集体“三资”姓“公”不姓“私”,任何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资产的行为都是对农民利益的侵害,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要结合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将“三资”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坚持人民至上,站稳整治立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整治成效好不好,最终要由农民群众来评判。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程序不规范、合同显失公平、收益分配不透明、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金管理混乱等,拿出硬招实招,切实加以解决。要通过专项整治,真正让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让集体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让集体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让农民群众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收益,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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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治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深化“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查考核,推动任务落实。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三资”管理整治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实地查看整治进展,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彰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树立鲜明导向,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三)注重长效常治,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推动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比如数字经济发展对“三资”管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不懈努力,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长效常治,从根本上遏制问题的发生,守护好农村集体的“家当”,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权益。

  同志们,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