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X〔2025〕X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X〔2025〕X号)、《X省医疗保障局X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X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在校学生缴费即参保工作的通知》(X〔2025〕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数据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医疗救助对象以及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参保缴费政策
(一)明确参保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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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质高效推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AAA公众号、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和办公、住宅、商业楼宇电梯广告屏,滚动播放参保筹资宣传视频。组织在各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站点、村卫生室、高校、企业印发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小区物业、小区广播、流动宣传车、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员、“村村响”等方式,大力宣传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在各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银行、保险公司、学校等地方,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集中宣传。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公安、卫健、人社、税务、教育等部门协调联动,扎实做好参保信息比对,“出生一件事”、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职工医保、医保费征收、在校学生参保宣传发动等工作,推动参保扩面工作有效衔接。三是科学精准施策。各乡镇街道要相互学习经验,因地制宜采取精准分配目标任务、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精准宣传、加大筹资奖励力度等有效方法,高质量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五)严明工作纪律
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务必严格落实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务必加强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严禁出现非正常信访和负面舆情;务必规范工作流程,严禁慢缴、漏缴、错缴、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代收的医保筹资款。凡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区政府督查室、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将组成督查组上门督导。
(六)强化经费保障 根据各乡镇街道和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城乡居民医保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筹资计划数95%的单位按4元/人的标准安排助征经费;未按时完成筹资计划数95%的单位按3元/人的标准安排助征经费。对完成筹资任务较好的单位追加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