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XX街道司法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通过聚焦源头预防、整合多方资源、强化数字赋能、坚持法治引领,有效发挥了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形成了一套具有XX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位于XX区中心城区,下辖10个社区,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交织,老旧小区多,人员构成复杂,社会管理难度较大。近年来,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频发、类型多变的态势。面对新形势新挑战,XX街道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致力于将矛盾纠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源头预防,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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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验启示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枫桥式司法所”的建设成就,根本在于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街道党工委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整合治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坚持群众路线是力量源泉。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XX街道的做法表明,无论是培育“法律明白人”,还是创新“商铺积分制”,其核心都是将治理的“受众”转变为治理的“主角”,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才能真正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三)坚持系统整合是关键路径。基层治理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单靠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有效应对。XX街道司法所通过打造“三所一社区”联动平台,打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了“1+1+1>3”的聚合效应,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
(四)坚持法治思维是核心要义。一切矛盾调解和社会治理活动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将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引入基层调解,不仅提升了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更重要的是向群众传递了法治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这一核心理念,确保了矛盾化解既有温度,更有法度。